一、负责学校教学质量监控、质量保障体系的规划、制度、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协调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三、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认证(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评价等各类教育教学评价评估;
四、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编制及发布;
五、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山东省专业建设监测数据填报,并编制分析报告;
六、负责学校整体教学运行秩序的督导检查监测,并提出相关建议;
七、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协调、指导各学院开展教育教学质量调查、监控、提升等活动;
八、收集调研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反馈机制,跟踪教学质量改进情况;
九、负责全校教学督导队伍、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
十、负责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并协调实施;
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