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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络评教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4-12-11

各教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在前期核对教师、课程信息的基础上,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学生网络评教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主体和对象

评教主体是枣庄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有课程安排的全日制在校生。评教对象是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二、评教范围

本次评教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课、通识选修课、学位课。实践课和学生重修的课,一般不参与本次学生网络评教。

三、评教方法

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手机或者电脑访问教务处主页:http://jwc.uzz.edu.cn/,登陆教学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评教,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四、评教工作安排

学生评教工作时间:202412月12日至202412月20日。

(一)评教实施阶段(12月12日至12月18日)

1.相关教学单位负责通知和指导学生开展网络评教工作;

2.评教过程中的问题由教学单位负责收集并反馈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3.根据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提供的各学院学生评教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学生完成评教;

(二)评教结果统计、反馈阶段(12月19日至12月20日)

学生网络评教成绩由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反馈至各教学院部。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评教。

2.学生打分时,要控制90分及以上的教师数量不能超过30%。此项因教务管理系统暂时不能统一设置,请各教学院部在安排评教工作时,给学生明确要求、重点强调90分及以上的教师数量不能超过30%。

3.学生使用手机网页版登陆时,因竖屏模式打分框显示不全且会出现分数异常(分数统计时变为10分或0分,影响教师成绩),务必将手机调至横屏模式打分,无法横屏需使用电脑进行评教。

4.学生开始评教期间,教务系统中本学期的课程不能再做增减、修改。

5.学生对所有评教指标评教完成,并逐一确认成绩无误后才能完成提交,且提交之后不能修改,只能查看。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务必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网络评教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通知要求和评教打分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到所有参加评教的学生,督促学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评教工作。

学生网络评教期间,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将及时公布各学院“学生参评率、完全评价率”,方便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评教。最终参评率、完全评价率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依据之一。

七、附件

1.枣庄学院学生网络评教工作流程

 

联系人:鞠川,联系电话:86702。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20241211